理所当然的继承者。
理所当然的继承者。适,同“嫡”。
引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君,义嗣也。”杜预 注:“诸樊,适子,故曰义嗣。”
拼音:yì sì
注音:ㄧˋ ㄙˋ
[引证解释]
理所当然的继承者。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君,义嗣也。” 杜预 注:“ 诸樊 ,适子,故曰义嗣。”适,同“ 嫡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