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公诉处任主诉检察官期间,先后主办、参办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200余件,无一错案,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,在全处都名列前茅。
2.在这16年,她先后主办、参办各种刑事案件500余件,没有发生一起错诉、漏诉问题,犯罪分子个个认罪服法。
3.16年间,她先后主办、参办各种刑事案件500余件,没有发生一起错诉、漏诉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