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绍熙二年,以淮西总领所言,定知州、通判展减磨勘法:十分欠二展二年,数足减二年。
2.为保证考官阅卷的公正性,清代还要磨勘试卷,即对考试的各环节进行检查,其目的在于“防弊端、正文风、所关綦重”。
3.元祐元年,诏干当官阅三年无过者迁秩一等,再任满者减磨勘二年。
4.东南官吏昨缘寇盗贬责者,并次第移放,上书邪上等人特与磨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