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恭治中牟
[南北朝]:范晔
鲁恭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其人讶而起,与恭决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”
魯恭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罰。袁安聞之,疑其不實,陰使人往視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過,止其旁,旁有兒童。其人曰:“兒何不捕之?”兒言雉方雛,不得捕。其人訝而起,與恭決曰:“所以來者,欲察君之政績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異也;愛及鳥獸,此二異也;童有仁心,此三異也。久留徒擾賢者耳,吾将速反,以狀白安。”
“鲁恭治中牟”译文及注释
译文
鲁恭担任中牟县令,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,不用刑罚的方式。朝中大官袁安听说这件事,怀疑它不是真的,暗地里(私下)派人到中牟县去视察。那人与鲁恭走在田间小路上,一起坐在桑树下。有一只野鸡经过,在他们旁边停下,旁边有一个小孩。那个人说:“你为什么不把它抓住?”那个小孩说野鸡还是幼鸡,不能抓。那人很惊讶,对鲁恭辞别说:“我此次前来,是要检查你的政绩的。蝗虫不犯县境,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现象;爱护鸟兽,这是第二个现象;小孩也怀有仁爱之心,这是第三个现象。我久留只会打扰贤者。我将快速返回,把情况报告袁安。”
注释
为:担任
中牟令:中牟县的县官
雉:俗称野鸡
德化:用道德感化
任:用
阴:暗中
使:派
阡陌:田间小路
止:停止
方:才
得:能够
讶:惊讶
今:现今
犯:侵犯
境:边境
及:关联
徒:只,只会
耳:罢了
将:将要
反:通“返”,返回
状:情况
白:告诉
异:过人之处
南北朝·范晔的简介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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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范晔的诗(4篇)〕
元代:
阿鲁威
问人间谁是英雄?有酾酒临江,横槊曹公。紫盖黄旗,多应借得,赤壁东风。更惊起南阳卧龙,便成名八阵图中。鼎足三分,一分西蜀,一分江东。
問人間誰是英雄?有酾酒臨江,橫槊曹公。紫蓋黃旗,多應借得,赤壁東風。更驚起南陽卧龍,便成名八陣圖中。鼎足三分,一分西蜀,一分江東。
两汉:
司马迁
陈胜者,阳城人也,字涉。吴广者,阳夏人也,字叔。陈涉少时,尝与人佣耕,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,曰:“苟富贵,无相忘。”佣者笑而应曰:“若为佣耕,何富贵也?”陈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
二世元年七月,发闾左適戍渔阳,九百人屯大泽乡。陈胜﹑吴广皆次当行,为屯长。会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斩。陈胜﹑吴广乃谋曰:“今亡亦死,举大计亦死;等死,死国可乎?”陈胜曰:“天下苦秦久矣。吾闻二世少子也,不当立,当立者乃公子扶苏。扶苏以数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闻无罪,二世杀之。百姓多闻其贤,未知其死也。项燕为楚将,数有功,爱士卒,楚人怜之。或以为死,或以为亡。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﹑项燕,为天下唱,宜多应者。”吴广以为然。乃行卜。卜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卜之鬼乎?”陈胜﹑吴广喜,念鬼,曰:“此教我先威众耳。”乃丹书帛曰“陈胜王”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:“大楚兴,陈胜王。”卒皆夜惊恐。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陈胜。
吴广素爱人,士卒多为用者。将尉醉,广故数言欲亡,忿恚尉,令辱之,以激怒其众。尉果笞广。尉剑挺,广起,夺而杀尉。陈胜佐之,并杀两尉。召令徒属曰:“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当斩。藉第令毋斩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”徒属皆曰:“敬受命。”乃诈称公子扶苏﹑项燕,从民欲也。袒右,称大楚。为坛而盟,祭以尉首。陈胜自立为将军,吴广为都尉。攻大泽乡,收而攻蕲。蕲下,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。攻铚、酂、苦、柘、谯皆下之。行收兵。比至陈,车六七百乘,骑千余,卒数万人。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,独守丞与战谯门中。弗胜,守丞死,乃入据陈。数日,号令召三老﹑豪杰与皆来会计事。三老﹑豪杰皆曰:“将军身被坚执锐,伐无道,诛暴秦,复立楚国之社稷,功宜为王。”陈涉乃立为王,号为张楚。当此时,诸郡县苦秦吏者,皆刑其长吏,杀之以应陈涉。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辍耕之壟上,怅恨久之,曰:“苟富貴,無相忘。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鹄之志哉!”
二世元年七月,發闾左適戍漁陽,九百人屯大澤鄉。陳勝﹑吳廣皆次當行,為屯長。會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斬。陳勝﹑吳廣乃謀曰:“今亡亦死,舉大計亦死;等死,死國可乎?”陳勝曰:“天下苦秦久矣。吾聞二世少子也,不當立,當立者乃公子扶蘇。扶蘇以數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聞無罪,二世殺之。百姓多聞其賢,未知其死也。項燕為楚将,數有功,愛士卒,楚人憐之。或以為死,或以為亡。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﹑項燕,為天下唱,宜多應者。”吳廣以為然。乃行蔔。蔔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蔔之鬼乎?”陳勝﹑吳廣喜,念鬼,曰:“此教我先威衆耳。”乃丹書帛曰“陳勝王”,置人所罾魚腹中。卒買魚烹食,得魚腹中書,固以怪之矣。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,夜篝火,狐鳴呼曰:“大楚興,陳勝王。”卒皆夜驚恐。旦日,卒中往往語,皆指目陳勝。
吳廣素愛人,士卒多為用者。将尉醉,廣故數言欲亡,忿恚尉,令辱之,以激怒其衆。尉果笞廣。尉劍挺,廣起,奪而殺尉。陳勝佐之,并殺兩尉。召令徒屬曰:“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當斬。藉第令毋斬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壯士不死即已,死即舉大名耳,王侯将相甯有種乎!”徒屬皆曰:“敬受命。”乃詐稱公子扶蘇﹑項燕,從民欲也。袒右,稱大楚。為壇而盟,祭以尉首。陳勝自立為将軍,吳廣為都尉。攻大澤鄉,收而攻蕲。蕲下,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。攻铚、酂、苦、柘、谯皆下之。行收兵。比至陳,車六七百乘,騎千餘,卒數萬人。攻陳,陳守令皆不在,獨守丞與戰谯門中。弗勝,守丞死,乃入據陳。數日,号令召三老﹑豪傑與皆來會計事。三老﹑豪傑皆曰:“将軍身被堅執銳,伐無道,誅暴秦,複立楚國之社稷,功宜為王。”陳涉乃立為王,号為張楚。當此時,諸郡縣苦秦吏者,皆刑其長吏,殺之以應陳涉。
近现代:
毛泽东
屈子当年赋楚骚,手中握有杀人刀。
艾萧太盛椒兰少,一跃冲向万里涛。
屈子當年賦楚騷,手中握有殺人刀。
艾蕭太盛椒蘭少,一躍沖向萬裡濤。
唐代:
杜甫
遗庙丹青落,空山草木长。
犹闻辞后主,不复卧南阳。
遺廟丹青落,空山草木長。
猶聞辭後主,不複卧南陽。
先秦:
左丘明
昔齐攻鲁,求其岑鼎。鲁侯伪献他鼎而请盟焉。齐侯不信,曰:“若柳季云是,则请受之。”鲁欲使柳季。柳季曰:“君以鼎为国,信者亦臣之国,今欲破臣之国,全君之国,臣所难”鲁侯乃献岑鼎。
昔齊攻魯,求其岑鼎。魯侯僞獻他鼎而請盟焉。齊侯不信,曰:“若柳季雲是,則請受之。”魯欲使柳季。柳季曰:“君以鼎為國,信者亦臣之國,今欲破臣之國,全君之國,臣所難”魯侯乃獻岑鼎。
清代:
刘墉
既奉命于秦淮之上,又随我于邗沟之东,追攀不疲,以至邵伯南埭,始终之际,良有可称。送蔡明远叙。乙未冬日临。石菴居士。
既奉命于秦淮之上,又随我于邗溝之東,追攀不疲,以至邵伯南埭,始終之際,良有可稱。送蔡明遠叙。乙未冬日臨。石菴居士。
明代:
边贡
丞相英灵消未消,绛帷灯火飒寒飙。
乾坤浩荡身难寄,道路间关梦且遥。
花外子规燕市月,水边精卫浙江潮。
祠堂亦有西湖树,不遣南枝向北朝。
丞相英靈消未消,绛帷燈火飒寒飙。
乾坤浩蕩身難寄,道路間關夢且遙。
花外子規燕市月,水邊精衛浙江潮。
祠堂亦有西湖樹,不遣南枝向北朝。
清代:
蒲松龄
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紅毛國,舊許與中國相貿易,邊帥見其衆,不許登岸。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。帥思一氈所容無幾,許之。其人置氈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頃刻氈大畝許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發,出于不意,被掠數裡而去。
清代:
蒲松龄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數裡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鈎肉,翹足挂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缢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鈎刺狼腭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複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并驅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
宋代:
司马光
陶侃尝出游,见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问:“用此何为?”人云:“行道所见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戏贼人稻!”执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农植,家给人足。
陶侃嘗出遊,見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問:“用此何為?”人雲:“行道所見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戲賊人稻!”執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農植,家給人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