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shí zū
注音ㄕˊ ㄗㄨ
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
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
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参见“食租衣税" class=primary href=/cidian/ci-4d8318c4c>食租衣税”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•王沉 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
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
引彭湃 《海丰农民运动》:“呀!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
1.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注引三国晋王沉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绶,皆不食租。”
1.在旧社会里,当官的都是食租衣税,为民者只好餐风饮露。
2.所谓‘末大必折,尾大难掉’,尾同于体,犹或不从,况乎非体之尾,其可掉哉!武帝从主父之策,下推恩之令,自是之后,遂以陵夷,子孙微弱,衣食租税,不预政事。
3.武帝从主父之策,下推恩之令,自是之后,遂以陵夷,子孙微弱,衣食租税,不预政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