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更何况,“吏治”本身也包括对环保警察群体,若“治污先治官”不能得到优先落实,那么屋上架屋的机构设置就难堪大用。
2.因此,对于管理者来说,当务之急恐怕不是进行屋上架屋的制度叠加,更应反思和检视现有手段和措施失效的原因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