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清代禁毁书目(补遗),包括《全毁书目》、《抽毁书目》、《禁书总目》与《违碍书目》。
2.据陈乃乾《焚书总录》载,全毁书目二千四百五十二种,抽毁书目四百零二种,销毁书版目五十种,销毁石刻目二十四种,综计近三千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