戍守,防守保卫。
引《宋史·兵志四》:“咸平 初, 秦州 极边止置千人,分番守戍。”
shǒu shù ㄕㄡˇ ㄕㄨˋ
戍守,防守保卫。《宋史·兵志四》:“ 咸平 初, 秦州 极边止置千人,分番守戍。”
1.秦汉时,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、商贾、犯罪官吏一起对待,属于贱民性质,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。